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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 彩礼返还起纠纷 法院调解化心结

  发布时间:2024-07-08 09:31:30 打印 字号: | |

基本案情

2023年4月,刘某与王某经人介绍相识,确立恋爱关系后决定于2023年7月结婚。经双方家庭协商,刘某给付王某彩礼6万元、购买黄金首饰4万余元,共计10万余元。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双方结婚不满一年,刘某自觉身心疲惫、夫妻感情破裂,故诉至双桥法院要求离婚,王某返还10万余元彩礼并承担为举行婚礼所支出的费用7万余元。

裁判理由及结果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经人介绍确定恋爱关系到登记结婚不足半年,婚后同居生活时间较短且没有夫妻之实。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可见感情已彻底破裂,唯一的争议点是彩礼范围及返还数额。法院多次组织双方调解,释法明理,对争议财产逐一明确是否属于彩礼,并考虑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时间、彩礼实际花销及原告家庭经济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评判,最终促成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双方离婚,王某返还刘某彩礼7万元。王某当即履行返还义务。

法官提示

彩礼作为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但近年来,彩礼数额持续走高,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甚至出现因彩礼返还问题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可见,彩礼问题影响不局限在个人、家庭,而已成为社会问题;也不只是财产问题,而是事关人身安全、社会稳定等多方面。当事人在出现彩礼纠纷时,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法律规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请求,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考虑到办理结婚登记以及是否短暂同居经历的影响、双方是否存在共同消费、彩礼数额是否过高等因素,法院调解酌情返还大部分彩礼,能够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无论几多风雨,总有法律相扶。既要充分尊重风俗、也要合理移风易俗,我们相信在法律公平正义的守望下,爱与家庭是每个人永远的港湾。


 
责任编辑:双桥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