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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法院宣判全市首例未成年人密室逃脱受伤侵权案
作者:付文莉、王然  发布时间:2023-09-28 08:48:48 打印 字号: | |


9月21日,双桥法院对全市首例未成年人密室逃脱受伤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以司法裁判引导了新兴娱乐行业规范经营。

2022年10月1日,16岁的小涵(化名)在某平台购票后,与同学一行8人前往某密室逃脱娱乐室游玩。游戏开始前,8名同学均在娱乐室工作人员指导下,签订了“实景恐怖密室体验馆登记及免责声明”。但在游戏的过程中,小涵不慎奔跑摔伤。随后,其父母将小涵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医生诊断结果为,左膝前交叉韧带胫骨止点撕脱骨折、左胫骨平台骨折。事故发生后,小涵父母将该娱乐室和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双桥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伤者为未成年人,密室逃脱娱乐室作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对参与活动的未成年人的保护应采用较成年人权益保护更高的标准。小涵等人参加的游戏通道狭窄、光线昏暗、该娱乐室也未发放或要求佩戴安全护具,孩子们在此游戏场景中奔跑存在安全隐患,极易造成损害的发生。因此,该娱乐室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且该游戏内容的设定危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娱乐室应当对小涵在游戏过程中摔倒受伤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小涵作为未成年人,未有证据证明其签订上述免责条款时取得了监护人的同意,该“免责声明”应属无效。故法院认定,娱乐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娱乐室投有公众责任险,依合同约定,被告保险公司按份额赔偿后,小涵剩余损失,应由被告密室逃脱娱乐室承担。

最终,法院综合评价了各项合理费用,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40304.94元;被告密室逃脱娱乐室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10658.73元。

 


法官心语:

近年来,“密室逃脱”这类新兴的沉浸式体验游戏,越来越受到年轻人的青睐,其中不乏未成年人群体。然而在灯光昏暗的房间、错综复杂的谜题、刺激恐怖的游戏过程中,一旦消费者发生意外,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呢?

法官认为,一要强化市场主体责任,重视加强经营管理。我国民法典规定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故广受青年人追捧的密室逃脱场所经营者更应该自觉规范经营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二要注重未成年人安全教育,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对未成年人的安全保护是监护人应有的职责,监护人应积极引导未成年人提高对不良信息的甄别力和自制力,防范未成年人参与带有危险暴力元素的娱乐活动,避免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三要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净化新兴业态市场环境。有关部门应适时加强行业监管,对该类场所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推动构建密室逃脱游戏剧本的审查和备案制度,倡导主流文化,以监管带动新兴业态市场良性竞争和健康发展。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新时代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本案判决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新兴业态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的导向意义。针对类似问题,法院已向经营者发出司法建议,希望能从司法角度推动剧本游戏创作和经营者,开发提供积极向上、益智健康的游戏,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时代精神,促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双桥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