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2月15日下午,双桥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承德市第八中学43名学生和老师走进法庭观摩庭审,师生们体验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14时30分,庭审正式开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后,经合议庭评议,当庭宣判,案件二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和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整个庭审过程流畅有序,在场的师生也随着案件的审理,直观感受了庭审过程,同时加深了涉未成年人犯罪活动危害性的认识。
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老师和学生与法官进行了互动问答,师生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保护和未成年人从业等问题向法官提问,法官进行了详细解答。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观摩庭审活动,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和法庭的庄严,在今后的学习中一定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遵纪守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法律权威。
师生与法官互动问答
播撒法治种子,启迪少年心智,意义重大、使命光荣。今后,双桥区法院将继续深挖司法为民潜力,下沉法治宣传阵地,全面落实“三个一(一村一法官、一社区一法官、一校一法官)”工作机制,真正实现司法服务“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