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们年纪大,行动不便,你们主动上门调解,我们真是十分感激”!被告李某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
近日,双桥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供热合同纠纷案,法官主动上门开展调解工作,充分彰显了人文关怀,传递了司法温度。房主李某以供热温度不达标、公司员工上门催费服务态度差为由,拒绝缴纳取暖费,经供热公司多次沟通无效后,无奈将房主告上法庭。
双桥区法院受理此案后,详细了解了案件事实和经过,并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联系被告李某,在得知被告李某已是两鬓斑白的老人,且患有疾病,不便来法院进行调解后,法官积极与原告进行沟通,决定与原告一同前往被告李某家中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首先对被告进行释法明理,告知被告李某在供暖期间,其室内温度在国家标准供暖楼室内温度范围内,而且,原告热力公司供暖合同、供暖事实充足,其确应主动给付拖欠的供暖费用。同时,法官以“唠家常”的方式,表示确实理解老年人年纪大了,关节怕受凉,希望室内温度高一点的诉求,并给予老人一些自我保暖上的合理化建议,被告李某的心结也随着聊天得以打开,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李某主动缴纳了欠付的1900余元取暖费,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