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依法推进破产企业清算顺利进行,努力优化营商环境,7月28日,双桥区法院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对一起破产清算案件召开债权人网络会议。
承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双桥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双桥法院受理申请后,依法查明案件事实,依照法律规定受理了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
为保障债权人会议顺利进行,网络会议开始前,双桥区法院网络技术室提前进行好设备测试。会中,债权人通过手机、电脑客户端参加会议,通过密码进行登录,合议庭介绍案件受理和出席会议情况、宣布了债权人会议职权和本次债权人会议的主要议程,就案件具体情况、参会代表、债权人应行使的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向到会人员进行明确的告知及解释;同时,宣读了破产案件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等相关文书。破产管理人作了《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并汇报债权申报登记情况和审查认定情况,整个会议流程规范透明,画面清晰流程,会场秩序井然有序。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主席、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工代表、部分债权人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到会债权人共929名,网络签到755名,现场参会4名,列席人员2名。
此次债权人会议是双桥法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下一步双桥区法院将继续推动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发挥破产审判制度优势,保障职工及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推动承德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