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11时,双桥区法院执行指挥平台收到一件来自滦平法院的事项委托,要求对被执行人张某在辖区银行账户存款予以续冻结。
执行指挥中心干警审查委托材料后发现,该笔银行存款冻结到期日就是5月10日当天,若无法完成冻结措施,将会导致已控制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脱封,使得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因疫情防控需要,全区自5月10日14时实施临时性全域封控管理。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双桥区法院执行干警冷静应对,妥善处置,迅速在上午11时30分准备好相关材料后,火速奔赴案涉财产所在银行,将该事项委托案件在全区封控的前最后的半个小时工作时间予以办结。
在下沉社区配合全民核酸检测期间,双桥区法院执行法官们在核酸检测工作结束后,总会第一时间拿起手机及时与当事人电话沟通,推动执行工作有效开展。5月10日至13日,共促成当事人自行和解3件,电话终本约谈5件,履行完毕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