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区法院执行工作久久为功,国庆期间持续发力,利用“小长假”期间被执行人有可能返乡或在家的有利时机继续开展“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局局长王少春指挥、副局长王恩伟负责具体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15名。
其中,10月2日晚上十点,在铁路派出所的协助下,成功控制被执行人1名,最终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10月8日,在辖区乡镇(街道)、乡村(社区)张贴100张《双桥区人民法院关于敦促被执行人限期履行法定义务的公告》,敦促所有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主动向区法院执行局说明情况,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义务,在群众中营造了浓厚的强制执行氛围。
区法院将继续全面排查未结执行案件、终本案件和未按长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终结案件,按照被执行人所在乡镇(街道)进行摸底登记,形成台账,实行“集约执行”、“限时执行”和“集中执行”,对照台账,逐案攻关,确保具备履行条件的案件全部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