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一早,66名农民工在双桥区法院执行局门前排起了长长的队伍,他们依次领回法院为他们执行回的31万元工资款。案件执行过程中,由于本案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且人数众多,为确保66名农民工拿回工资,双桥区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少春高度重视,带领执行干警争分夺秒送达执行手续,通过下达限制高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相关措施,并通过做大量释法明理工作,仅用10个工作日,便成功执结了此案。
据了解,2017年4月至7月期间,原告赵某亮等100名农民工为承德某酒店提供防水、力工等劳务,工程结束后, 100名农民工迟迟没有拿到工资,经多次催要无果,诉至双桥区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承德某酒店及工程发包人承德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承包人承德某装饰公司等与赵某亮等100名农民工自愿达成协议,工资款分三次给付,第一次给付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前,第二次为2019年9月15日前,第三次于2020年6月30日前全部结清尾款,如被告任意一期未按约定给付,被告方将立即支付全部劳务费用。
至2020年7月1日,被告只履行了部分协议内容,仍欠赵某亮等66名农民工工资款31万元。2020年8月3日,赵某亮等66人向法院提出了执行申请。
一直以来,双桥区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将此类案件作为重点案件进行执行,全力保障民生权益。8月3日,双桥区法院执行局接到立案通知后,当天下午,执行局长王少春立即带领6名执行干警到承德某酒店依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了解相关情况,并对被告释明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果的严重性。迫于压力,被告某酒店提出还款意向,并于2日后向法院提交了5万元现金,剩余款项答应一星期之后付清。此间,被告某酒店以本次诉讼为原告实施的虚假诉讼为由,向法院提出阻却执行理由,经依法审查,原、被告双方存在劳务关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本案已生效的调解书为双方自愿达成,不存在虚假诉讼行为。为督促被告尽快还款,执行法官冯娜不厌其烦地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讲明试图利用非法手段阻碍执行、逃避法律责任的后果。
8月16日,迫于种种责任和压力,被执行人承德某酒店将剩余工资款全部交到双桥区法院执行局,至此,仅10天时间,66名农民工工资便有了着落,这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得到了全体申请人的高度赞扬。
一直以来,双桥区法院坚持“执行力度”与“工作温度”有机结合,并将其贯穿执行工作始终,凸显了执行效果。对涉嫌犯拒执罪的被执行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审查,对执行过程中的困难群众,依法给予司法救助。年初以来,移送公安机关审查的涉嫌犯拒执罪案件4件,公安机关审查3件;对执行过程中的困难群众依法实施司法救助款项达33.6万元,有力彰显了司法的权威和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