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瞅瞅,这法院执行局可真行,搬东西、扫垃圾、腾房屋,人家说执行就执行,这份决心可真行”执行现场一位社区工作人员由衷的赞叹道。
7月22日、23日,连续两天,双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位于承德市双桥区水泉沟镇某涉案办公楼的1-4层进行了强制腾空执行。清点搬运物品、打扫医疗垃圾、腾空涉案房屋,将被执行房屋钥匙交到了强制执行申请人手中。切实解决了涉及房屋的执行难问题,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8年5月,双桥区法院依法受理了原告承德市某建筑公司破产清算组诉被告李某林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被告于2017年1月签订了为期1年的租赁合同,用于开办医疗机构,但合同到期后,被告李某林拒不搬出,而且拖欠了一年租金,为此,原告承德市某建筑公司破产清算组向辖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双桥区法院经过对案情的深入了解和详细审查,排除了被告李某林提交的不实证据和与本案无关的法律关系,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宣判,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腾空、搬出所租赁的房屋。
到判决规定的日期后,李某林依旧以各种借口拒绝搬出所租赁房屋,原告只能再次向法院请求帮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涉案房屋面积较大,内部医疗废弃物品较多,区法院执行局在多次勘查后,制定了严密的执行方案,并邀请市公证处和群众社区基层组织对执行工作进行现场公证和监督。执行干警经过两天的奋战,加班加点,在克服了天气高温炎热、执行现场因物品腐烂发臭、医疗垃圾较多,存在卫生防疫安全隐患等困难后,完成了清点搬运物品、清扫医疗垃圾等繁冗工作,将腾空的楼房交付给申请人。至此市政府关注的涉国有资产交接的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