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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影响创城建设法院快速执行促和解

  发布时间:2019-01-07 15:11:1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一起涉及市中心、繁华地段星级酒店的特殊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在双桥区法院执行局的快速有效疏导下,圆满执行和解。



该案被执行人徐某与承德市某酒店于20165月签订了关于KTV承包协议书,约定了承包年限、费用、使用场地设施管理等具体事宜,被执行人在经营至协议期满即20179月后,双方未签订新的协议,被执行人继续经营,并交纳了201712月份的承包费。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主张整体重新装修该酒店,主张租赁期已满,停止续约并要求被执行人交还房屋和给付拖欠的费用。但被执行人认为出租人出尔反尔不诚信,对正在营业中的歌厅采取了停水、停电措施造成了大量经济损失,拒不交还房屋。此案通过法院依法判决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交还房屋义务,导致整体房屋无法开展装修工程,申请执行人诉至法院强制执行。



双桥区法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充分考虑到该案当事人双方的特殊情况,该星级酒店地处中心地段,是承德市城市形象的重要名片,整体装修工程未能按期开展直接影响到文明城市创建,也影响到了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而该案被执行人经营KTV,通过走访了解到其拒不履行的原因所在,其花巨资对KTV进行投资改造,仅一年租赁时间停止续约,其资金亏损很大,而且对申请执行人心存怨气,觉得其在签合同时和颜悦色,在停止续租时就上纲上线,不留时间不留周转余地,这也是导致其拒不履行的重要原因。鉴于此,执行局副局长王春明本着平衡解纷原则,开展执行工作,从情理和法理角度疏导被执行人入手,引导其理智解决此问题,并认清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耐心疏导申请执行人,劝导其理解被执行人的现实情况和难处,引导其做出适当让步,和谐解决此纠纷。



最终,通过法官耐心和多次的现场疏导工作,双方当事人转变了消极思想,申请执行人同意给予被执行人一定资金补偿和免除了部分租金,被执行人同意快速搬离,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在法院监督下,快速履行完毕。



至此,双桥区法院执行局仅用七天时间促成该案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该星级酒店已进入整体装修进程,促进了文明城市和旅游城市建设进程。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