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双桥区法院不断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凝聚强大合力,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保障。
一是建立执行联动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等19家中央机关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制定《双桥区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召开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23个单位参加的执行联动机制工作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形成了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支持、社会各界协作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
二是理顺与非成员单位的关系。按现行政管理体制,双桥区的不动产交易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国土、交通安全管理和人民银行的管理职能直接由市级行使,为实现上述职能部门与区法院执行工作的协调联动,区法院主动作为,积极沟通,赢得了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各单位均设立了法院业务办理窗口或指定具体的业务部门,保证了及时有效查询。
三是密切与行政机关的工作关系。作为主城区,省、市、区重大建设项目拆迁、非法建筑物拆迁任务繁重,遗留问题多。对此,区法院与行政机关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建立了协调联动的良性工作关系,较好地落实了“法院裁判,政府组织实施”的强制执行指导意见,凝聚了合力,在国家重点项目双峰寺水库移民搬迁、承德高铁站建设拆迁、中德技术应用大学建设拆迁和涉军停偿强制执行案件中,先后8次受到上级领导批示肯定和表扬,收到了良好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