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1月6日至10日,双桥区法院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对5起拒不腾退房屋案件进行了集中强制执行。
为保障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成立了由主管副院长任组长、执行局局长任副组长、四名中层正职执行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执行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此次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明确了责任及目标,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办公室、研究室、法警大队全力配合,院机关调配五台警车,抽调干警四十余人,并邀请公证处、人民陪审员、社区工作人员及新闻媒体对案件执行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
由于腾退房屋案件所涉及当事人权益大、矛盾尖锐,在执行过程容易发生突发事件,故而执行难度加大。执行小组经过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经过反复研究案情,按照执行预案步骤,对5起拒不腾退房屋案件进行摸底排查,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先后对被执行人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发出限期履行通知和腾退房屋的公告。11月6日上午开始,区法院分别对位于火车站武阳小区、喇嘛寺兴盛丽水小区、山庄丽正门大街、小南门柴场小区及双塔山工行住宅楼的5起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案件主办人通过反复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并经过明理释法,使得被执行人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明确抗拒执行的后果,从而积极履行义务。其中申请执行人工商银行承德某支行与被执行人张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张某某之子张某情绪激动,执刀对执行人员进行恐吓。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做思想工作,有效稳控了张某的情绪,张某充分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并具结悔过;在执行于某某与孙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孙某某姐姐占据涉案房主拒不搬出,情绪激动,扬言以死抗拒执行,经执行干警加班反复耐心工作,最终在强制执行前同意自动搬出房屋。
本次集中执行的五起案件中有三起案件经过执行法官明理释法,被执行人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主动履行了义务;另外两起案件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此次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双桥区法院执行干警严格执法、文明执行,取得了圆满成效,有力震慑了其他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