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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区法院法官公正办案 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发布时间:2017-10-11 14:01:01 打印 字号: | |


“感谢双桥区法院,感谢办案法官,多亏了你们我们才能拿到这笔钱!”927日,当事人勾某将一面印有“惩恶扬善办案神速,廉洁奉公真诚为民”的锦旗和亲手书写的感谢信送到主办法官宋庭长手中。

2012年,案件二被告王某与某公司签订了工程分包合同,七原告经被告王某招工,到工地从事刮顶抹灰工作,当时约定工资每平米8元钱,原告共计施工15700平米,工资总计125600.00元,但被告并没有支付原告到期工资,因此七原告诉至法院。此案因原、被告双方矛盾较为突出,经三次调解,被告始终不同意调解方案,最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王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七原告劳动报酬125600.00元。判决后,法定期限内双方均未上诉,为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主办法官从法理与情理双重角度出发耐心做被告王某思想工作,被告主动履行了判决,七原告拿到了工资。在审理过程中主办人始终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所急,高度重视保护弱势人的合法权益,面对案件中存在的困难不推诿,最终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虽然只是一面锦旗,一封感谢信,但它传递的不仅仅是一份感激之情,更是对法官的认可和鼓励。正是人民群众的满意,才不断激励着我院干警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