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上午,双桥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宗秀担任审判长,对孙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案件启动简易程序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同步进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双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艳慧出庭支持公诉。人民陪审员及部分审判人员旁听了案件庭审。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孙某于2009年3月在承德市某保安押运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主要负责员工工资和保险。自2014年3月至2016年6月,被告人孙某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做员工李某、姜某、谷某、黄某、王某、马某出差补助、加班补助的方式侵占公司财物88050.52元。2012年9月至2016年11月,被告人孙某为给非公司人员卢某缴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总计3236.28元,其中个人缴纳682.68元,用公司公款缴纳2553.6元。2015年9月至2016年7 月,被告人孙某用公司款项给非公司人员段某缴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总计5482.68元,其中孙某个人缴纳442.80元,其用公司公款缴纳5039.88元。综上,被告人孙某侵占公司款项总计人民币95644.00元。另查明,被告人孙某已退赔赃款54666.00元。
该起案件庭审时长一个小时,在审判长的主导下,庭审规范有序,给予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查明了案件事实,被告人孙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被依法从轻判处拘役六个月,责令被告人孙某退赔承德市某保安押运有限公司赃款人民币40978.00元。庭审中,审判长对被告人孙某进行法治教育,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要痛改前非,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回报家人,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双桥区法院自首次法官入额工作结束以来,不断强化对员额法官的管理,尤其是明确了进入员额院领导的审判任务指标。此次刘宗秀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案件,履行了其作为员额法官的办案职责,更好的发挥了院长审判经验丰富优势和在执法办案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了广大法官“多办案、办好案、快办案”的积极性,从而推动了全院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