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标的额为200余万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在双桥区法院执行局有效采取查封、拍卖强制执行措施后,成功和解结案。
该案原告承德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被告蔡某于2012年9月购买承德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某公寓楼三层,面积454.11平方米,因被告购房时资金不足,经与原告协商,用承德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欠原告的工程款抵顶被执告的购房款210.8万元。2012年9月,原告方代表与被告签订《协议》,约定被告还款事项,但被告只偿还部分欠款,余额一直未付,原告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但被告未履行,原告申请法院执行。
法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执行局强化强制执行前的释明告知和跟踪威慑工作,采取送达“督促履行通知书”和电话口头通知方式,明确告知义务人规避执行可能面临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有可能被限制高消费,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风险,威慑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同时,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力度,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账户、房产车辆、工商登记等基本执行信息进行查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所有的某公寓楼三层某楼房。通过承德市中级法院委托承德四方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查封房屋进行评估,评估后,承德市中级法院委托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拍卖,两次拍卖均因无竞买人参与竞买而流拍,经过反复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同意将所有的楼房交申请执行公司抵债。法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责令被执行人腾空并搬出该楼房,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但到期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继续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从情理、法理角度疏导被执行人认识到规避执行的严重后果,并告知其逾期不履行,将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在法院准备强制执行当天,迫于执行威慑,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和解,最终达到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至些,该起复杂执行案件成功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