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了执行案件监督机制。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对案件执行进程、财产处置进度、执行程序规范性、案卷质量等节点重点监督,减少“瑕疵案件”,从源头上减少执行异议。
二是建立多种平台曝光拒不履行被执行人。通过LED大屏幕、执行外网和闹市区、繁华街道广告牌常年曝光被执行人信息及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公告。定期有100名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被曝光,且24小时滚动播出,并将多名被执行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库,使曝光面最大化,敦促被执行主动履行义务。
三是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该院积极与公安、金融、税务、工商、社保、国土等多部门联系沟通,建立数据交流、失信惩治、限制高消费等联动机制。形成对被执行人在强制措施、限制高消费、信用以及延伸道德上的四大惩戒体系,实现各部门的通力协助,使那些妄图规避执行的“老赖”避无可避。
四是建立“点对点”查询机制。该院有效运用“点对点”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系统,通过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多个银行之间的专线网络平台,即时获得被执行人的主要财产情况,通过系统进一步将存款予以冻结,提高了执行效率。
第二次集中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百余人,出动警车30余辆,共查到被执行人112人,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拒不申报或虚假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依法实施罚款 9人,拘留15人 ,当日履行完毕及完成部分履行的37人,执行到位标的130万余元,形成了强有力的执行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