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及时有效地履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市中级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双桥区法院于
本次执行专项行动成立指挥部,由院长任总指挥,全院干警和请调其他县区法院法警共120余人,出动警车近40辆,分设工作小组,均由院领导直接负责,包括执行组(13个执行小组)、机动组、看护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为了此次活动顺利开展,共开展5次调度会、预备会,细化人员分工及职责,规定各执行小组执行目标,全面预测活动的不同情况,针对性提出指导性意见及应急措施。根据未执行案件的性质、辖区、难易程度平均分布各执行小组,由各执行小组抽签确定同等数量的执行案件进行专项执行。严化工作纪律,要求活动开始前三天即
此次行动通过对所有未执结案件中拒不履行金钱给付和完成一定行为的统一列表分类,并到公安机关将符合拘留条件的拟拘留人员的户籍情况汇总打印显示在列表中,于
活动中期,将筛选200余名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但拒不履行义务的,依法搜查其办公地点及其他可能隐匿财产的场所,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法定代表人予以司法拘留,并对其个人处以罚款;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阻碍法院执行或有义务协助法院执行而拒绝协助的,对责任人予以司法拘留,并处罚款,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事犯罪处理;依法对单位有义务协助执行而拒绝协助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处以罚款,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予以司法拘留;对被执行人及被执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违反规定仍进行高消费活动的,予以司法拘留并处以罚款。对此次行动中,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符合失信被执行人条件的,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名单库。
通过依法强制执行,使拒不履行被拘留为常态,不拘留为例外;拒不履行情节严重被定罪判刑为常态,不判刑为例外。加强对“老赖”的威慑与制约,促使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执行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