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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区法院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发布时间:2014-12-30 11:32:19 打印 字号: | |
 

  20141225日,双桥区法院对被告单位承钢柱宇钒钛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污染环境案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